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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-11-15 | 抢厉娜的代言是何洁的回光返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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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 超女  何洁  代言 

 

评论:抢厉娜的代言是何洁的回光返照

 

     关于超女,这两天有一条消息比较生猛。江湖传言,二年级学姐何洁,抢走了一年级新生厉娜的饭碗,“自降身价”夺走了本该属于厉娜的代言,言之凿凿,有根有据,一时之间,这消息被传得沸沸扬扬甚嚣尘上。据说,大凡咱中国人,都是喜欢偷着看人家热闹的。

    弹指一挥间,超女已走过了三个年头,并一度在中国大陆刮起了一股“平民造星运动”的飓风,茶余饭后,言必称超女;大街小巷,人人欲选秀。不可否认的是,“超级女声”这一席造星的盛宴,点燃了多少年轻人心中的希望,也极大程度上推动了中国电视乃至整个娱乐事业的繁荣和发展。而作为2005年的那一场“超女”,更是堪称“经典中的经典”,风靡大江南北,风头一时无俩。然而“木秀于林,风必摧之;行高于众,人必非之”,由于各种不正当竞争的原因,2006年的超女,从申请举办到宣传造势都遭遇到诸多的制约,再加上同类节目的纷纷出台导致演艺市场的缩水,较之2005年的独领风骚,这一届的超女,走得更加的艰辛,声势也确不如昨。聚光灯下,李宇春、周笔畅、张靓颖以及何洁们,依旧赢得了一声又一声的尖叫,看台边,“新科状元”尚文婕率领下的一众“同年”,禁不住黯然神伤。然而,毕竟是“芳林新叶催陈叶,一代新人换旧人”,蹦蹦跳跳的何洁,不可能永远的沾光下去,遭遇了太多非议和风雨的厉娜,也许才能走得更远。短暂的喧嚣过后,何洁们的时代已经不再,超女的未来,必将属于淡定而大气的厉娜这一代。其实,我宁愿相信,“抢走代言”只是商家的一场谎言,其意义,与我曾经喜欢过和喜欢着的超女无关。

    廉颇老矣,尚能饭否?流行只是一种风,舞台上,代表2005的何洁,脚步已经踉跄;作为2006的“人气王”,厉娜的风头正劲。所谓“代言风波”,也许正是何洁们最后的疯狂,一个属于厉娜的超女时代,正向我们微笑走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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